敬请致电0120-616-000(平日9:00~19:00),或通过本网页预约咨询时间。
本事务所严守客户隐私,因此一律采取预约制。我们确认您的预约时间后,负责人将与您联系。(平日:原则上为24小时之内)
本事务所将询问您的欠款情况,收入等详细信息,向您提供最妥善的债务清理方案。
若律师判断客户的案情适合申请个人破产后,将接受客户的委托。然后,向各业者(债权人)发送“受托致函”。另外要求各业者(债权人)公布借贷记录。
原则上该“受托致函”于接受委托当日或第二个工作日发送。
首先进行借贷的利率调查。在调查阶段中若发现违反利息限制法,存在过多支付的行为,则责令债权人返还多余部分的金额。若发生支付金额过多,通过要求返还的部分,可不必申请个人破产即可解决。
申请个人破产时,客户需要向法院提交资料。若有不明确的地方,我们可以提供帮助,请放心!
本事务所的律师将向地方法院提出破产申诉。另外,作为破产审讯,律师可以代替本人出庭接受问讯。
同时废止,在决定破产程序开始的同时,破产程序也将终结。
进入“由破产管理人监督管理的破产程序”。变卖房产等本人的财产,将变卖金额支付给债权人。
本人将出庭,就免责事由与审判员面谈。 当然,本事务所律师一同前往,请放心!
个人破产的情况下,存在着因浪费或赌博等导致的负债免责将成为“免责不许可事由”。
法院将从STEP7进入免责程序调查,判断是否存在免责不许可事由后,才能免除所有债务责任。
免责审讯结束后大约1周左右,将做出是否免责的决定。 作出免责决定后2~3周,将刊登在政府公报。(一般人通常不会注意。)2周内若无意见申诉等,偿还债务责任将被免除。